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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所得進行稅收抵免應提供什么資料?
來源:鼎泰財務 時間:2020-06-03 10:12:17瀏覽次數:次
一般應當提供境外征稅主體出具的稅款所屬年度的完稅證明、稅收繳款書或者納稅記錄等納稅憑證,未提供符合要求的納稅憑證,不予抵免。
納稅人確實無法提供納稅憑證的,可同時憑境外所得納稅申報表(或者境外征稅主體確認的繳稅通知書)以及對應的銀行繳款憑證辦理境外所得抵免事宜。
后期提供納稅憑證的,可追溯抵免,但追溯期不超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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