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戰略性新興和未來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互聯網產業扶持計劃申請指南
一、支持領域
(一)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支持申報單位圍繞產業鏈關鍵環節,實施對實現我市互聯網產業跨越式發展具有全局性影響和關鍵性推動作用,夯實產業基礎、完善支撐條件、強化產業鏈上下游配套能力,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提升創新能力的項目。支持重點:
互聯網基礎服務領域:互聯網接入服務、域名注冊服務(DNS)、設備托管服務(IDC)、網絡加速服務(CDN)等;
互聯網應用服務領域:依托互聯網平臺開展①網絡服務:網絡內容與娛樂、網絡教育、網絡旅游、互聯網健康與醫療服務、即時通訊、網絡搜索、網絡安全、大數據應用等;②電子商務服務:平臺交易及服務(自營或第三方)、專業服務(技術服務、營銷服務、視覺服務、020解決方案服務、代運營服務等)、移動電子商務、工業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等;③供應鏈管理與服務:供應鏈協同服務、供應鏈金融服務等;④互聯網金融、第三方支付(P2P除外)等。以上領域不含ERP等企業內部信息化系統建設。
(二)產業服務體系項目。支持重點互聯網產業(電子商務)園區(包括實體園區和線上虛擬園區)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研發、檢測、數據分析等)、公共服務平臺(包括:金融、物流、人才培養、專業服務、市場推廣等)、信息化基礎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等項目建設。
二、設定依據
1、《深圳市“互聯網+”行動計劃》(深府〔2015〕69號)
2、《深圳市關于進一步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3〕119號)
3、《深圳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大力發展電子商務意見的行動計劃》(深府函〔2016〕120號)
4、《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5、《深圳市深入推進“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深府辦函〔2016〕227號)
三、支持數量及資助方式
(一)支持數量:有數量限制,受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二)資助方式:
1、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
事后資助,對符合條件且建設完成的優質項目給予資助,以專家評審得分計算得分系數,資助金額為得分系數乘以資助上限,且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2、產業服務體系項目。
事后資助,對符合條件且建設完成的優質項目給予資助,以專家評審得分計算得分系數,資助金額為得分系數乘以資助上限,且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四、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由基礎申報條件和專項申報條件兩部分組成。
基礎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為在深圳行政區域內(含深汕合作區)依法注冊登記的法人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項目實施地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區);
(二)申報單位守法運營,截至申報之日3年內不存在被行政機關處罰5萬元以上,或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記錄;
(三)申報單位無逾期未辦理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項目;
(四)申報項目符合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或未來產業規劃重點發展領域和專項申報指南的要求,符合國家和我市能耗、環保、安全等要求,項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按有關規定完成項目備案或核準,取得所需項目用地、環評、規劃等批準文件;
(五)具備實施申請項目所需的資金、人員、場地、設備等主要條件保障。
(六)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及同一筆支出,不得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經核實屬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申報資格并追究申報單位責任。
(七)平臺類項目須持有有效期內的ISP經營許可證或ICP經營(備案)許可證。
專項申報條件:
(一) 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申請項目須為2016年1月1日后開始建設,并于申報之日之前建設完成,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
(二)產業服務體系項目。事后資助類:互聯網產業園已建成并已投入使用。其中:實體產業園的實際使用面積不低于2萬平方米,虛擬產業園運營平臺上注冊的企業數量不少于3000家且須持有ICP經營許可證;實體產業園80%以上(含80%)的辦公場地已經出租,且有60%以上的入駐企業是從事互聯網服務或電子商務經營活動的企業;虛擬產業園可以為企業提供至少5項公共服務。申請項目須為2016年1月1日后開始建設,并于申報之日之前建設完成,且項目建設期不超過2年。
五、申請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項目實施方案
(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事業單位提供);
(四)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復印件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
(五)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六)稅務部門提供的單位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七)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告,暫無法提供2017年度審計報告的,提供企業法人簽字的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復印件并附承諾函,承諾在申報之日起一個月內補交;
(八)單位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九)《深汕特別合作區企業審核意見書》原件(僅在深汕合作區注冊登記的項目單位提供);
(十)近期(三個月以內)銀行出具的自有資金存款證明文件(原件一份);銀行出具的貸款承諾文件或已簽訂的貸款協議或合同復印件(若項目建設有貸款行為);
(十一)必要的生產、辦公用地證明??商峁┑捻椖坑玫兀êS颍┮巹澰S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權屬證明,場地、用海租賃的請提供租賃證明,如需環保審批的提供環保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
(十二)其他證明具備實施申請項目所需的人員、設施等主要條件保障的資料(如項目組成員學歷、專業、職務、承擔工作及工作量、社保繳納證明等);
(十二)知識產權證明(如軟件著作權、專利證書等),檢測報告,獲獎證書(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示范企業等),國家、省有關批復文件(或曾承擔國家/省/市級項目)、項目核心技術成果證明等。
(十三)平臺類項目提供有效期內的ISP經營許可證或ICP經營(備案)許可證復印件(服務器設置在境外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平臺提供在“眾信電子商務交易保障促進中心”備案材料復印件);從事第三方支付業務的企業須取得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復印件;提供其他與所從事行業相關的經營資質,如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復印件等。所有經營資質證件所有權主體必須與申報主體一致。
(十四)基礎服務領域企業提供申請項目有關技術實現示意圖;應用服務領域企業提供與申請項目有關的經營網站或移動終端運營主要頁面截圖;
(十五)互聯網產業園區項目須提供所在區業務主管部門的推薦意見及與企業簽約入駐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及入駐企業名冊(包括企業名稱、ICP或ISP編號、企業所屬互聯網服務類型、租賃面積、租賃合同編號等);虛擬產業園提供平臺注冊商家名冊及系統相關證明截圖。
(十六)事后資助類項目提供與項目相關的合同(如委外開發合同、采購合同)、大額票據等證明材料。
(十七)安全生產承諾書(企業自行填寫)。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六、申請表格
登錄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財政專項資金系統在線填報。
七、申請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第一批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18年5月14日至 2018年5月31日18時整。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6月8日17時整(工作日)。
(三)咨詢電話:4006-886-863
(四)受理地點:市民中心行政服務東大廳4-8號窗口。